专注婚姻调查,挽救婚姻,小三劝退分离等一切用实力说话

债务律师咨询

故意转移房产躲避债务应该怎么办?

成都婚姻调查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19-06-22  浏览:2002

    法律规定,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,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根据上述规定,债务人为逃避清偿债务而无偿转让房产,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的。
    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期限,《合同法》第75条规定,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。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
    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,我们婚姻求助网也提供律师咨询服务,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。
    川缘婚姻求助网成都婚姻调查公司专注婚外情调查取证,婚后忠诚度调查,挽救婚姻,情感挽回,找人寻人等服务http://www.hunyinqiuzhu.com

成都探明婚姻调查取证公司24小时咨询电话:13980073223 

Copyright © 1999-2024  婚姻求助网 www.hunyinqiuzhu.com